港澳獅子基金於2002年12月成立,推動年齡已達28歲的青年獅子會會員正式加入獅子會成為大獅會員,繼續延展服務社會的精神。由於青年獅子會會員的年齡以28歲為上限,若因年齡的限制而流 失了年青有為的青獅實在可惜,因此港 澳青獅基金成為了青獅與大獅的橋樑,協助成長的青獅加入大獅會,繼續服務社會。
一直以來,青獅們都努力地在社會服務圈子裡致力貢獻;每年籌辦多種社區聚會及項目。
一個具遠見的做法,是鼓勵青獅在達到30歲年齡上限時,轉為獅子會會員;但這方面至今並無建樹。在青獅個人來說,更大的顧慮是成為獅子會會員之後的經濟負擔。部份青獅不諱言,以他們來說,若是要維持每年港幣一萬二千元至一萬四千元的會費與慈善服務支出,恐力有不逮。
在2002年,文錦歡總監自發創立港澳青獅基金,其主要目標包括下述:
1. 鼓勵青獅在達到30歲年齡上限後,轉為獅子會會員;藉以增加獅子會會員 數目;
2. 對有志在獅子會內繼續獻身社區服務及慈善工作的青獅,提供贊助,包括向 具資格的青獅,在不逾三年的時限內,給予經濟支持及/或會費補助﹙見註 釋﹚;
3. 在社區內增強獅子會的形象,擴闊獅子會工作範疇,宏揚獅子「我們服務」 的精神。
港澳青獅基金於2002年12月27日創立。創立之始,由文錦歡總監捐出港幣五萬元基金。港澳青獅基金將用於支持意欲成為獅子會會員之申請者。
港澳青獅基金歡迎所有獅子會會員及非獅子會會員,隨緣樂助。
港澳青獅基金已設立申請批核委員會,文錦歡總監亦已委任第一屆行政委員會成員。行政委員會主理港澳青獅基金事務,具監管基金施用之權責。
(註釋:為遵從香港稅務條例起見,加入成為獅子會會員後需負擔之會服務及/或慈善性質之預算捐款額中,港澳青獅基金最高資助可達100%)
申請人須遵守下述規例與條件:
1. 該青獅須年滿30歲、因年齡之故須退出其所屬獅子會,並須在退會時已任青獅會會員最少達三年。
2. 申請人須填具港澳青獅基金擬定之申請表格,並獲得贊助人之合適簽名,連同下列詳情及資料:
3. 申請表格填妥後須交申請批核委員會。
4. 申請人同意出席申請批核委員會主辦之會見,他/她並須有備於回答有關獅子會的問題。之後,申請批核委員會將其建議送行政委員會定奪。
5. 申請人同意負擔區行政年費及國際年費及其所屬獅子會之支出費用。
行政委員會保留對任何申請建議作出批准或否決之權。
行政委員會有權對本規例與條件作出修改。